環保管家
- 分類:業務范圍
- 發布時間:2021-08-16 09: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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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咨詢業務范圍
環境評估咨詢服務為我公司服務企業的主要業務之一,包括提供環境影響評價、竣工環保驗收、環境應急預案、排污許可申領及后續管理、清潔生產審核、污染場地調查與評估等服務。我單位為高新技術企業,已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登記注冊,具有豐富的環境咨詢經驗,曾為 等知名企業提供了環保咨詢服務,為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
1環境影響評價
1.1環境影響評價介紹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1.2環境影響評價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未經批準或者未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同意,建設單位擅自開工建設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處分。
建設單位未依法備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備案,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1.3環境影響評價類別
建設單位須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確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類別(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
環境影響報告書: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環境影響報告表: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專項評價;
環境影響登記表: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1.4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流程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工作流程見圖1,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與報告書流程類似,主要區別為報告表一般無公眾參與公示環節。
環評工作流程
2環??⒐?/font>驗收
2.1環??⒐を炇战榻B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
建設單位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過程中,應當如實查驗、監測、記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和調試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除按照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
分期建設、分期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應當分期驗收。
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2.2環??⒐を炇辗韶熑?/font>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未依法向社會公開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報告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公開,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公告。
2.3環??⒐を炇找话愠绦?/font>
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驗收程序和內容執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生態影響類建設項目驗收程序和內容執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生態影響類》要求。驗收工作主要包括準備工作、驗收監測(調查)工作和后續工作,其中驗收監測(調查)工作可分為現場查驗、驗收監測和調查、編制驗收報告三個階段。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程序流程圖
3排污許可管理
3.1排污許可制度
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稱排污單位),應當依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根據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因素,對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分類管理:
(一)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或者對環境的影響程度較大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
(二)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都較小的排污單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
3.2排污許可管理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和有關標準規范,依法開展自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原始監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依法安裝、使用、維護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排污單位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內容、頻次和時間要求,向審批部門提交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如實報告污染物排放行為、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3.3排污許可法律責任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三十四條規定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污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一)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
(二)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續或者延續申請未經批準排放污染物;
(三)被依法撤銷、注銷、吊銷排污許可證后排放污染物;
(四)依法應當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未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 第
(五)超過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六)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
4突發環境應急預案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指企業為了在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時,采取緊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廠界外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5.清潔生產審核
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七條中實施強制清潔生產的情形。省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生態環境管理部門每年會聯合確定并發布本年度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強制性清潔生產),以及企業應采取的審核方式和驗收時限。具體名單可登錄省市級工業和信息化局、省市級生態環境局官網,在公告公示內容中進行查找。名單內企業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審核時間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6.一企一策治理方案
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是工業企業根據自身生產要素及VOCs廢氣排放特征,結合國家及地方相關標準、政策要求編制的VOCs綜合治理方案。涉VOCs 排放的工業企業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的管理要求編制VOCs 綜合治理一企一策,作為VOCs治理工作的實施依據。
編制VOCs 綜合治理一廠一策時,應以生產管理合法合規、VOCs 達標排放和滿足區域減排要求為基本目標,以源頭減排、過程控制、末端治理全過程管控為基本路徑,綜合考量減排效果和經濟成本等因素,重點提升企業源頭減排水平、VOCs 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提出有效的VOCs 綜合治理措施。
7.土壤環境調查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工作內容與程序
(1)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以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為主的污染識別階段,原則上不進行現場采樣分析。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
(2)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①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以采樣與分析為主的污染證實階段。若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表明地塊內或周圍區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廠、農藥廠、冶煉廠、加油站、化學品儲罐、固體廢物處理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設施或活動;以及由于資料缺失等原因造成無法排除地塊內外存在污染源時,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定污染物種類、濃度(程度)和空間分布。
②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通??梢苑譃槌醪讲蓸臃治龊驮敿毑蓸臃治鰞刹竭M行,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計劃、現場采樣、數據評估和結果分析等步驟。初步采樣分析和詳細采樣分析均可根據實際情況分批次實施,逐步減少調查的不確定性。
③根據初步采樣分析結果,如果污染物濃度均未超過GB 36600等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以及清潔對照點濃度(有土壤環境背景的無機物),并且經過不確定性分析確認不需要進一步調查后,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可以結束;否則認為可能存在環境風險,須進行詳細調查。標準中沒有涉及到的污染物,可根據專業知識和經驗綜合判斷。詳細采樣分析是在初步采樣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采樣和分析,確定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圍。
(3)第三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第三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補充采樣和測試為主,獲得滿足風險評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復所需的參數。本階段的調查工作可單獨進行,也可在第二階段調查過程中同時開展。
環保管家
環保管家是一種新興的治理環境污染的商業模式, 是指環保服務企業為政府、園區或企業提供合同式綜合環保服務, 并視最終取得的污染治理成效或收益來收費。
2017年8月,環境保護部出臺《關于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實施意見》(環規財函(2017) 172號),意見中指出要以環境污染治理“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為導向,推動建立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與排污許可證制度有機結合的污染治理新機制,鼓勵第三方治理單位提供包括環境污染問題診斷、污染治理方案編制、污染物排放監測、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營及維護等活動在內的環境綜合服務。
環保管家作為環境綜合服務的全新模式正在蓬勃發展,旨在向企業、園區等相關服務對象提供監測、監理、環保設施運營、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針對服務對象特征,環保管家可提供專項定制的咨詢及工程技術服務,為工業園區及企業提供從項目立項、規劃選址、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到排污許可等"全流程"的技術咨詢服務,從環保政策解讀、環保問題咨詢、環保決策指導、環境風險管控、污染物達標排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環保服務,是對傳統環保服務局限性進行顛覆革命性的改造。
企業環保管家服務流程圖
園區環保管家服務流程圖
地方政府環保管家服務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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